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博士后工作站 > 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进出站流程
2013年05月17日 点击率:

申请

申请资格

凡在国内外已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者,均可申请做博士后。在职人员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提交材料

①《博士后申请表》

②个人已发表论文及博士后论文摘要

③两封推荐信(含博士导师一份)

④留学博士需提交我驻外使馆教育处出具的推荐意见或留学经历证明。

⑤初步提出进站后的研究课题(博士后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课题,在力求结合单位承担的重点项目的前提下,由本人提出,并征求企业专家意见后,报基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确定)

⑥拟合作的相关流动站的资料

选拔

原则方法

1、实行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保证质量的选拔原则。

2、各单位认真审核申请者学术水平、科研能力,以确定本年度拟招收的博士后候选人。

3、基地博士后工作领导办公室邀请流动站及企业分站的专家联合(至少5位)进行择优选择。

4、每一专业至少保证有三位博士后候选人。

进站

进站时间

基地博士后进站时间为每年1月、4月、7月、10月月初共计4次,各单位确定博士后人选及其进站时间后,应在12月、3月、6月、9月各月15日前上报进站材料,逾期不予办理。

提交材料一式三份(含原件)

①《博士后申请表》及两封推荐信(含本人博士导师一份);

②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证明(博士毕业学校研究生院学位办出具);

③体检合格证明(市级以上医院提供);

④思想鉴定(由博士生所在党委或党支部出具并盖章);

⑤博士阶段身份证明(指博士生类别,包括国家统招统分、定向、在职、委托代培、现役军人等。其中为国家统招统分者,由毕业院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研究生院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统招统分证明。非统分者,由其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脱产专职做博士后证明,并注明出站时是否可以双向选择);

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留学博士需提交我驻外使馆教育处出具的推荐意见或留学经历证明。

⑧《项目立项表》

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项目指导小组考核意见表》

⑩ 三方合作培养协议书

进站

审批

要求规定

1、进站材料经基地综合部审核后深圳市人事局审核备案。

2、批准后,基地博士后领导办公室向本人提供《录用通知书》等进站材料。

提交材料

《博士后进站材料审核表》

进站

报到

要求规定

批准进站者应按"博士后进站报到程序"逐项办理有关手续,签订"博士后科研工作协议书"和"博士后岗位目标责任书",按时将工资、组织、户口、档案等手续转入基地。 逾期不报到者,以自动放弃处理,不予保留资格。

提交材料

博士后科研工作协议书

中期

考核

要求规定

 进站满一年时,基地博士后工作领导办公室邀请5名以上专家对博士后进行中期考核

提交材料

《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

出站

要求规定

进站第23个月末,基地博士后工作领导办公室邀请5名以上专家对博士后出站报告进行评审,并检查验收其成果是否达到"博士后科研工作协议书"、"岗位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同时对博士后在站期间敬业精神、科研能力、完成科研工作等情况作全面评定。

提交材料一式三份(含原件)

①《博士后出站报告》

② 接收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正式接收函

③《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

④《博士后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

⑤《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

⑥在站期间研究成果和发表论文清单。

发证

 

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颁发《博士后证书》

上一篇:博士后招收培养须知
下一篇:博士后工作站管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