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产业发展 > 产业发展简介

产业发展简介

深港产学研基地产业发展中心概况   

  产业发展中心是深港产学研基地全资的承担科技成果孵化和产业化职责的二级事业单位,中心力争成为深港湾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科技成果孵化和产业化基地,先后被认定为“深圳市中小企业创业辅导示范基地”、“广东省中小企业创业服务机构示范单位”等,并为深港产学研基地2008年通过科技部火炬中心认定“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孵化器)”做出了较大的贡献。
   深港产学研基地产业发展中心以深圳高新区深港产学研基地大楼为核心,以实验室/工程中心为支撑,投资、孵化了近百家科技企业,积累了较为成熟的创业辅导经验,建立了完善的创业辅导体系,现已建成建筑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入驻企业58家、服务体系完善、以IT为主的科技型专业小企业孵化器。
   孵化器内配套设施齐全,公用服务设施面积达6000平方米,有展示厅、学术报告厅、多功能厅及附属会议厅、贵宾厅、中介服务(银行、商务中心等)、中西快餐厅等;教学中心面积7200平方米,有公共教室、远程教育、工商管理教室等,可为企业培训提供服务。
   基地引入北京大学、香港科技大学的国家重点实验室,涵盖环境工程、集成电路设计、智能信息系统、自动化设备和高分子材料等多个高新技术领域,为入驻企业的技术研发提供了强大的公共技术平台。

 

创业服务项目

一、 孵化场地提供;

二、 工商、税务和海关等事务代理:注册登记、变更、年检等;

三、 人力资源服务:人才猎头,人力资源外包,职业生涯规划,人事代理(档案、社保、招调工、党务等),外事代理(出国、出境、外事文件申报等)等;

四、 财务代理与顾问:记帐、报税、财税顾问等;

五、 认证代理: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资质认证,科技成果鉴定,专利和商标申请等;

六、 政府资助申报:科技发展基金、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

七、 合作研发:依托北京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在电子信息、环境、生物、新材料等领域的重点实验室,与企业合作开展项目研发;

八、 融资顾问:项目前期策划与商务计划书撰写;项目融资服务;

九、 投资顾问:创业投资机构运行机制设计,投资项目筛选、评估与可行性论证,投资项目交易结构设计与增值服务;

十、 管理咨询: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等。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区深港产学研基地大楼W300

联系电话:33630720

传真:26737403

 

深港产学研基地孵化器入住须知

一、基本要求
 主营产品符合《深圳市高新技术产品目录》
 关注领域:电子信息、软件(包括IC类)、光机电一体化、环保    

二、入驻条件
1、已经取得法人资格,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运行状况良好的企业;
2、没有企业结构的自然人,具有开发优势和自我发展潜能的科技人员;
3、从事高科技产品的开发、研究、生产和销售的科技型企业;
4、开发能力强,并以自主开发为主,技术水平较高的企业;
5、项目来源清晰,无专利冲突,拥有项目的合法产权,并且手续完整,项目有转化生产的可能,并有商品化后好的市场前景和高的附加值的企业;
6、企业负责人有科技开发和管理才能,熟悉本行业的发展状况;
7、项目工艺先进,安全性好,对环境不造成污染,符合市高新区有关规定;
8、从事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部局共同编制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和《深圳市科技计划产品目录》所列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
9、接受孵化器的管理。 

                                           
三、优惠政策
1.专业孵化服务体系
2.享受高新区优惠政策

                       
四、入驻办理程序
1.客户填写《意向登记表》
2.客户基本资料初评
3.双方接洽
4.意向达成,客户提交相关资质证明
5.办理高新区入区批复
6.签订合同
7.交纳押金及租金,核发入驻通知 

   
五、毕业条件
通过市科技主管部门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者达到市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标准。


六、退出条件
1、入驻三年以上,尚未达到毕业条件;
2、经营管理不善无力持续经营;
3、因其他外界不可控原因无法持续经营。
                    
附1:客户评审资料清单
1
拟入驻基地客户意向登记表.xls
2.企业商业计划书和近期经营情况报表;
3.企业法人代表及主要科技、管理人员简历及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章复印件);
4.项目的专利证书、鉴定证书或科技成果奖励证书等(验原件,交加章复印件);
5.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已成立公司的,验原件,交加章复印件)。
6.同附2(.2)《深圳市高新产业园区企业(项目)入区申请书》;
7.同附2(.3)项目简介。

附2: 办理“高新区入区批复”所需提交材料(详见
www.ship.gov.cn)
1.抬头为“市政府高新办”的入区租用厂房申请报告
2.加盖公章或拟定法人代表签名的《深圳市高新产业园区企业(项目)入区申请书》
zycf.rar原件一份
3.项目情况简介一份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名称预核准通知书,验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5.申请者与厂房租方签订的意向书,验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6.以上第一、二、三项均提供电子版一份